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(fā)展和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完善,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范圍也在逐步調整。自今年起,有三項之前可能被忽視的財產類型將正式納入夫妻共同財產的范疇,這對夫妻雙方在財產分割、債務承擔以及日常生活安排等方面都有重要影響。如果您正面臨婚姻決策或已經處于婚姻關系中,了解這些變化至關重要,以避免潛在的糾紛。
我們來明確什么是夫妻共同財產。根據我國《民法典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所得的工資、獎金、勞務報酬、投資收益、知識產權收益等,通常視為共同財產,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。今年起,新增的三筆財產包括:
- 個人名義下的數字資產收益:隨著數字經濟的興起,個人通過互聯網平臺獲得的虛擬財產收益,如網絡直播打賞、自媒體廣告分成、加密貨幣投資收益等,如果是在婚姻期間產生,將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。例如,如果您在婚后通過運營社交媒體賬號獲得持續(xù)收入,這部分收益需納入共同財產范圍。這強調了數字時代財產形式的多樣性,提醒夫妻雙方注意記錄和申報相關收入。
- 婚前財產的婚后增值部分:如果一方在婚前擁有的財產(如房產、股票或企業(yè)股權)在婚后因夫妻共同貢獻(例如共同還貸、經營管理或市場因素導致的自然增值)而產生顯著增值,該增值部分可能被認定為共同財產。舉例來說,如果一方婚前購買的房產在婚后由雙方共同還貸,那么房屋增值中與還貸相關的部分可能需分割。這一變化旨在平衡夫妻在婚姻中的實際貢獻,避免一方因婚前財產而獨享全部收益。
- 特定贈與或繼承財產的轉化收益:通常情況下,贈與或繼承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,但如果這些財產在婚后被用于共同生活或投資,并產生額外收益(如租金、股息或再投資利潤),這些收益可能被視為共同財產。例如,如果一方繼承了一筆資金,婚后用于購買股票并獲利,那么利潤部分可能需要共享。這有助于防止個人財產在婚姻中被“隱藏”或單方支配。
了解這些新增財產類型后,夫妻雙方應如何應對?建議通過簽訂婚前或婚內協議,明確財產歸屬,以減少未來糾紛。保持財務透明,定期溝通收入和支出,有助于維護信任。如果涉及復雜財產問題,不妨咨詢專業(yè)社會經濟咨詢服務,獲取個性化的法律和財務建議。
婚姻不僅是情感的聯結,也涉及財產的法律責任。今年起的這些調整提醒我們,隨著時代變化,財產管理需更加謹慎。及早了解并采取行動,可以幫助夫妻雙方在享受家庭生活的規(guī)避潛在風險,實現公平和諧的財產分配。如果您有具體疑問,建議尋求專業(yè)顧問的幫助,確保決策符合自身利益。